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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nday, February 19, 2012

蔡细利 vs 林冠英 2012/02/18

万众瞩目的[王对王]辩论落幕了。又造就了几位成名人物,包括“愤怒阿伯”,“拖车姐”,等等。

辩论程度还是没有到期许的阶段,双方都浪费很多时间在说着一些逞一时口舌之快的政党攻击,也没有实质地回答观众的问题。花费在攻击的时间多过在陈诉政策上的论点。主持人也没有好好的控制两位辩手的内容。比较起来,Anwar Vs Shabery 的辩论,水准更高一点。

其实大家好像陷入一股潮流似的,好像反对党做的什么东西都是对的,执政党都是错的。没有理性的批判精神,都是对人不对事。就好像林冠英讲的什么[四两拨千斤,钱钱钱钱],真的不是一个好的比喻。很多观众的问题,他也没有把握时间认真回答,一直是还当自己是反对党的口吻,对马华冷嘲热讽。

拖车姐的事件,不知道为什么引起大家的鞭挞。她会如此的回应,我也觉得她怪可怜的。毕竟大家也在她的FB说了很多难听的话。

一个成熟的社会,是要容许不同的声音的,最重要是要理性去面对不同的声音。在这里分享一句港剧[天与地]里的一句话,关于和谐。
“和谐,不是一百个人讲同一说话;和谐,是一百个人,有一百句不同说话之余,而又互相尊重。”


大家,尝试去尊重别人吧。


无论如何,这样的辩论是好的。就如蔡细利说的,
[人民,才是这场辩论的赢家。]

Tuesday, January 31, 2012

SARA 1 Malaysia

1月12日,政府推出“一个马来西亚人民信托计划” (SARA 1 Malaysia),给月入少于3000的国民认购,最高每人认购RM5,000,保证每月回酬RM134。

乍听之下,哇!!!酱大只蛤蟆随街跳?算一算,134/5000 = 2.68%。哇,每个月2.68%,一年就32.16%,很像比老鼠会更好。不过哦,不知道政府挖到什么高人,可以保证一年回酬>30%的投资,应该可以当选全世界最优秀投资经理之一了,有机会要认识一下。

想想真好,政府终于认真派钱到穷苦人家那里了。大选要到了,真的不一样。

今天终于知道真相。
[国民投资机构澄清,SARA 1 Malaysia 不能以现金认购,一定要通过向相关4家银行贷款才可以认购。]

民众 : [@@晕倒,有钱都不可以买,一定要借?? ]
银行 :[是的。你都有现钱买,酱就不是穷人啦,我们只卖给真正需要的人。]
民众 :[酱要怎样申请?]
银行 :[你先填这个表,然后去盖印,然后...............,然后............,然后再回来这里。]
民众 : [酱要利息吗?]
银行 :[当然要啦,AUNTY!!!还有,Admin Fee!!]
民众 : [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]

哦,原来,帐,是这样算的。

Sunday, December 25, 2011

反贪局

现在的家长都很怕输,孩子小小就要求他们要读报纸,增广时事见闻。

以下是一个9岁小孩子跟父亲的对话。

儿子:[爸,为什么可以用养牛的钱去买公寓的?]
父亲:[因为那是帮公司资产增值的好办法啊。]
儿子:[那为什么那个公寓在他自己的名字?]
父亲:[......酱是有一点问题。]
儿子:[这种问题应该谁去查呢?]
父亲:[反贪局吧?]
儿子:[那为什么不查?]
父亲:[没证据吧?]
儿子:[人家不是说公寓在他自己名下了吗?]
父亲:[那是谣言啊,没有实际证据。]
儿子:[反贪局不是应该去查出证据来吗?不查难道证据自己会跑去他家?]
父亲:[没证据反贪局不会立案开查的啦。]
儿子:[爸,这样的逻辑很奇怪。你看啊,难道要我们人民去查了,把所有证据都摆在他们桌上,他们才开查?酱不是很奇怪吗?酱还要他们干嘛?]
父亲:[儿子...嘘......等下你老爸和你会被他们丢下楼的,别乱说话。]

政治领袖们,你们做父亲的,有这样的困惑吗?

Sunday, November 16, 2008

法治的终极境界

法治,预先假设人们的本性,都是恶的,需要严法来管制。制定的法,基本的基础是,已所不予,勿施于人。例如,我们不想被人杀,那我们就要放弃杀人的权利,以此类推。

法律,是大家一起讨论出来的,不轻易更改。法律,基本上是要用来保护大家,包括统治者,权贵,士子,工人,百姓。但是,当初大部分的权利,都聚在权贵,和统治者手里,所以当初制定法律的时候,通常这些人都有一点点特权,除非,当时权贵里出了一个全心为公的大人物,不然基本上,法律,一定有一些不平等。不过,这样的伟人,好像只有华盛顿。

假定,法律是平等的,不分权贵,平民。那么,法,就是一个终极的工具,事事依法,事事有法可循,万事不违法。但是,谁真正懂法?平民百姓,没几个懂,就连白领阶级的,也未必懂得那厚厚几千页的法。最终,还是那些权贵懂法多一些,因为他们一定要懂,懂了才可以走漏洞,才可以在法的边锋上行走。摆明是不对的行为,但是不违法,你又奈得他何?例子很多,林甘的“it sounds like me, looks like me, but it is not me!" 陈水扁的贪污案,阿都拉萨的无罪释放,等等。。。。都是当权者在玩把戏,但是我们平民就只能干着急,没办法做一些什么。

人心,才是这一切的根源。如果人心不善,多么好的法,也会被滥用。怎样修心?最好让因果报应的思想,根植在人们的脑里,这样至少会造成白色恐怖,让人们在做坏事时,也会想象以后的报应。

法治的终极境界,就会让那些掌控法,执法,知法的人,为所欲为。修心,才是王道。别让黑心把良心给吞了。